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者:刘仕超   文章来源:   点击数:30662   发布时间:2020-05-29 16:52:47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5日在滨州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体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部署和市人大决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答“六问”践“八策”,忠实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勇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产业发展振兴。依法保障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发展,起诉合同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阻挠破坏项目建设等犯罪134件301人,依法从快惩治了垄断物流专线、控制博兴氩气市场的刘展云涉黑犯罪团伙,净化了产业发展环境。保障乡村产业振兴和绿色发展,起诉侵害农产品品牌、制售假农资、破坏农用设施等犯罪49件86人。保障海洋振兴战略实施,与河北海兴县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成功办理了我市首起渤海海域非法采砂案。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专项工作,起诉骗取银行贷款、票据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76件213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31件70人,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6家。阳信县检察院在办理闫玉亮等15人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6000余吨案中,协同公安机关从生产源头确定危险废物种类、精确认定涉案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案件顺利起诉。联合河务、水利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督促拆除黄河滩区违法建筑2万余平米。促进精准脱贫,加强与监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衔接,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犯罪发生;搞好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向因案致贫返贫的52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在工商联设立检察工作站、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更加精准有效落实能动司法保护。开展涉企虚假诉讼和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7件。无棣县检察院通过监督一起保证合同虚假诉讼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强迫交易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相关案件46件106人。对涉及民营企业特别是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重要管理人员的犯罪案件,逐案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捕不诉6人。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经营问题指使他人将本公司员工打致轻伤,归案后企业陷入困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通过经济影响评估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依法取保候审,使企业恢复正常运转,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维护民生民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民生检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套路贷”等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117件181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67人,提起畜牧养殖、网络外卖等领域公益诉讼5件,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扩大了打击和整治效果。加强特殊人群司法保护,严惩恶意欠薪、非法克扣等违法犯罪,帮助163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70万元;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犯罪296人,使欺老虐幼者受到法律制裁。

二、尽职责,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推进平安滨州建设。坚持“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落实“捕诉一体”,更加专业高效办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33人、起诉4319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7人、起诉112人;批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7人、起诉553人;批捕制造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犯罪332人、起诉289人。公安部A级通缉的故意杀人逃犯卢洪河被抓获后,检察机关依法贯彻从重从快原则,仅用1天时间就作出批捕决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检察,有效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全年受理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10%。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坚持专班专案攻坚,稳准狠惩治黑恶犯罪,共批捕46件113人、起诉38件254人,成功办理了郭永波、刘展云、崔国栋等三起重大涉黑案件,产生了积极社会反响。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并举,落实“一案三查”,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33件;对5起黑恶犯罪提出依法追缴涉案财产的意见。无棣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郭永波黑社会性质案件中,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追缴涉案资金420万元。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5份,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常治。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安保维稳任务。对1831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被采纳率96.6%,促进了社会和谐。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树立“办信访就是办民生”理念,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47件,办理刑事申诉28件、国家赔偿4件。开展信访积案去库存、除隐患、促和谐专项活动,检察环节五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持续保持了涉检非正常上访零记录。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74人、起诉180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起杀害未成年人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彰显了惩治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既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又贯彻教育挽救方针,助其回归社会,共批捕34人、起诉106人,依法不捕不诉32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教育部门对接,两级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27场次,检校合力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强监督,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严厉追诉犯罪,又切实保障人权。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327人、不诉37人,监督立案、撤案46件,纠正漏捕漏诉176人,提出刑事抗诉25件,法院已采纳15件。滨城区检察院在办理邢刚全污染环境案中追诉漏犯15人,均被有罪判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7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或裁定不当27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应当、不必要、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01人,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做优民事行政检察。着力化解纷争、促进和谐,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5件,提请或提出抗诉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法院再审改判7件;对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59起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针对审判和执行中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8件,促进诉讼活动依法规范。沾化区某当事人反映因离婚判决书写错本人姓名并遗漏身份证号,十余年来无法再婚,区检察院经多方调查予以监督纠正,终使其顺利重组家庭。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突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0件,同比增长66.7%;提起公益诉讼10件。博兴县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提炼海绵铜”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149万元,入选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惠民、邹平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欠缴税款、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检察,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90%以上问题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对起诉后有关机关积极整改到位的2起案件,依法撤回起诉。滨城区检察院研制的公益诉讼规范体系,为全省提供了“滨州标准”。

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成立专门办案团队,在提前介入、信息通报、补充调查等方面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2件67人,提起公诉49件57人,其中原科级干部15人、县级6人,法院已判决25件30人。成功起诉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梁明、市仲裁办原主任董洪喜等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为反腐败斗争贡献了检察力量。

四、激活力,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精简53%,职能更加优化。同步调整规范业务部门案件管辖,建立新型办案模式和办案组织体系,完善办案权限清单,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研究把关作用,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控权相统一,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685件,同比增长26%。积极承担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的民行检察重点培育、自行补充侦查等6项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建立工作机制11项,积累了滨州经验,打造了滨州品牌。

优化检察管理。加强办案统一管控,运用流程监控系统,实现对38个办案节点、96个重点事项自动检测和预警提醒,异常问题及时纠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取评查案件551件,发现问题严肃督促整改,促进规范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化改进业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划分更加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导向,引领全市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赢公信,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628条,应公开法律文书100%公开,达3498份;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发布信息2000余条。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160余名省及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显示,我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达96.28%。

五、提素能,倾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市检察院组织各种形式学习研讨35次,坚持党组和领导带头,边学习领悟、边对标对表、边检视剖析,对查摆的36个问题,列出清单抓整改,下力解决思想不纯、站位不高、作风不实、能力不足、担当不够、纪律不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奋发有为,践行初心使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市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全部标准化达标,其中一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市标杆党支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2次。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出现重大涉检负面舆情。

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两个责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管,充分运用政治巡察、检务督察和“四种形态”、廉政教育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严肃查处2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以此为镜鉴,开展“举旗亮剑·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整治廉洁从检风险隐患,加强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不断传递从严信号,促使干警知敬畏、守底线。

持续强化素质。实施“素能提升年”,组织岗位练兵、推门听庭、对标学习等69次,到浙江大学、湖南大学集中培训,建立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完善典型案例研讨交流机制,检察队伍职业素养进一步提高。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有21个集体和2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名检察官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能手;2个案例获评全市首届“以案释法十佳案例”,1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国精品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最高检、省检察院指示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取得“双胜利”。一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加强组织领导,严防死守抓好自身防控,确保不出问题。主动对接,组织党员干警轮班下沉“双报到”社区,助力疫情防控。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刑事犯罪,从快批捕2件3人、起诉4件5人。加大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督有关机关严把出入关、隔离关和羁押关,确保监管安全。市检察院联合滨州实验学校录制的疫情期间防网络诈骗专题讲座,24万中小学生通过“空中课堂”收听收看,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最高检正义网、中国教育报点赞报道。二是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先后制定《全市检察机关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的意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二十八条工作措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积极参加“四进”工作,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设立专责统筹督导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确保措施落地,有序运转,增强实效。三是全力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研判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省检察院确定的48项检察业务核心指标,一季度我市有39项进入全省前12名,其中26项进入前6名、13项排名第一,综合位次列全省第五。滨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口罩案、博兴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44名农民工维权讨薪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四是全力加强自身建设。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抓手,以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建立台账,明确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从严从实整改到位。坚持治标更要治本,对党务、队伍、业务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梳理,通过“废改立”,初步形成了涵括96项制度的规范体系,全面提升检察管理能力。

去年以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市委领导及时鼓励和提出明确要求,为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把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举行专题询问和检察官履职评议,给予有力监督和支持。市政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市政协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开展调研,加强民主监督,为检察工作建言划策。市纪委监委密切与检察机关沟通,加强衔接协调,进一步凝聚反腐败合力。市委政法委对检察改革、队伍建设、重大部署落实加强领导和督导。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对检察监督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检察工作更多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一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离党和人民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需用功,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不够;围绕富强滨州建设大局,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提升;法律监督力度需要加大,各项监督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短板明显;队伍素质能力亟待提高,高层次人才短缺等。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富强滨州建设由起势转为成势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大力实施五个攻坚突破,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服务富强滨州建设上攻坚突破。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7+3”重点改革攻坚任务和“三大攻坚战”,落实落细服务保障意见措施,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投入“一十百千万”“八双”“五清”行动,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政策,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用心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二是在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上攻坚突破。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着力规范监督、精准监督、共赢监督,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在司法办案中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和权威。优化民事检察品质,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彰显新时代检察新作为。

三是在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能上攻坚突破。深化检察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机制难题,推进检察办案活动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加大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力度,规范检察官联席会,压紧压实司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研究优化案件分流机制,积极推进改革“精装修”。

四是在推动现代化检察管理上攻坚突破。适应新的司法理念和办案模式,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强化业务管理,做实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定期发布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检察官业绩考核,树立争先创优的良好导向。完善检察权运行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是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上攻坚突破。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三专”建设,开展分层次分领域精准培训练兵,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多元化培养,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深入。

各位代表,脚步在前行中铺展,事业在奋斗里书写。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委员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创新进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努力为富强滨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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