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工作报告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6日在滨州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积极适应职能转型、格局调整的新形势,优化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新进展。
一、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围绕市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深入调研,聚焦发力,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为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诉讼、影响项目建设等相关犯罪85件123人。无棣县院妥善处理龙源汇泰电力公司在风力发电项目中因用地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在依法办案同时,积极促成公司与当地村民和解,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总结推广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案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全面推行服务企业维权长效机制,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63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86次。开发区院严格把握案件认定标准,对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了企业正常经营,该案入选省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首批典型案例。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重大风险,深入推进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专项工作,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案例研讨等制度,精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犯罪,共批捕66人,起诉138人;严格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不捕不诉14人;结合办案向金融机构提出风险防控类检察建议3份,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和秩序。围绕推动污染防治,在环保领域建立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促进打击犯罪和环境修复双向发力,共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47人,督促有关部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500吨、关停整治环境污染企业11家。博兴县院通过检察建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155万元。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犯罪发生;加强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为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
用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动产业兴旺,依法起诉侵害农产品品牌、制售假农资、破坏农用设施等犯罪49件86人,办理涉农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滨城区院针对“大棚房”变相占用耕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恢复耕地35亩。在沾化冬枣、惠民蜜桃、长山山药等特色农产品区域设立检察联络站,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深受农户好评。着力推动乡村治理,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依法惩治村“两委”成员涉黑涉恶犯罪17人,围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制发检察建议4件。着力推动乡风文明,依法加大对农村“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5人。
二、大力推进平安滨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从严惩治,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从全市层面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联动,推动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共批捕涉黑涉恶类犯罪249人,起诉227人。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王江然等28人涉黑案件,抽调专门力量连续作战,审查卷宗材料86册,仅用45天即提起公诉。强化破网打伞,加大对案件线索的审查力度,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19件。聚焦源头治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治理的检察建议11份。注重打准打实,依法不捕不诉10人,追捕追诉漏犯21人,既严厉打击犯罪、绝不降格处理,又严格依法办案、绝不人为拔高,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青岛峰会安保维稳等重点任务为主线,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07件1934人,提起公诉2897件4118人。从严惩治重点领域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501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51人,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129人,制造、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犯罪96人。着眼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捕不诉433人,促进刑事和解98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两级院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了服务大厅、网络平台和电话热线互补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妥善处理群众信访769件,始终保持涉检非正常上访零记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邀请32名律师入驻值班,参与化解信访103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77件,强制医疗违法5件。沾化区院研发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用定位系统和指纹录入技术,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精确性。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无罪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受到公正惩罚。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撤案39件,追捕追诉漏犯271人,书面纠正违法58件。阳信县院依法追诉的一名集资诈骗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完善刑事裁判上下级同步审查制度,提起抗诉35件。健全刑事申诉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0件,有效发挥了纠错防偏作用。
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提升监管场所安全检察质效,先后排除各类安全隐患75处。进一步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97件,被全部采纳,强化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深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13件,纠正减刑不当15件。邹平市院对一名通过连续怀孕方式逃避刑罚执行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扎实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成立专门办案组,对鲁北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打造了监狱检察监督新模式。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注重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省院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再审改判13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针对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1件。邹平市院对一起涉及1600万元本息的借贷纠纷案进行审查,确认保证合同上一名责任人的签名和印章系伪造,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责任人被改判不承担连带责任。坚持纠正司法不公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7件。积极与法院协同破解执行难问题,针对执行活动制发检察建议33件,推动提升了执行活动规范性和公信力。
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92人,起诉131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容而不纵容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38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对犯罪情节较重、性质恶劣的依法批捕起诉140人,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防范毒品、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37次,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关爱幼儿法治巡讲,覆盖幼儿园1000余所。阳信县院建成的青少年综合法治教育基地被确定为省检察院教育基地,3000余名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
着力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紧紧围绕“公益”核心,突出重点领域,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线索收集和办案力度,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4件,提起诉讼12件,督促纠正了污水排放、污染物堆积、破坏耕地、食药品安全隐患等一批社会关注的问题。滨城区院针对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监督第三方平台下线不合格餐饮单位1000余家。开发区院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制度,加强诉前沟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整改,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予以批示肯定,相关案例被最高检转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对公益诉讼作出批示,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出台专门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
着力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强与监察机关主动对接,落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完善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案件线索移送与处置等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责,共受理职务犯罪50件82人,决定逮捕35件37人,起诉43件77人,受监委委托提供司法技术鉴定44件,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改革创新,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明晰检察官权力清单,组建金融、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办案团队14个,两级院检察长均依法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645件,组织召开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183次,构建了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配合省院遴选员额检察官11名,全部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完成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全面推开提供了滨州经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落实,围绕加强审前主导和证据审查,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40件;落实每案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接待律师阅卷732人次,听取律师意见786次。
努力培育检察工作新优势。在面临重塑监督格局、再造监督机制的新形势下,积极寻求在转隶中转机、在转机中突破,深入推进理念、制度、实践创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承担了自行补充侦查、捕诉一体、民行检察重点培育、基层院标准化建设等10项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改革试点任务。其中,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探索建立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由同一检察官对同一案件承担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实现了职能融合和质效提升。惠民县院在审查起诉一起骗取贷款案时,检察官在审查逮捕阶段深入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突出审查起诉重点,仅用5天时间即提起公诉。
协同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推动构建体系完备、高效实用的信息化发展格局。整合两级院信息化资源,统筹推进法律监督、案件流程管理、司法业绩档案管理等平台建设,强化了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政务管理中的深度应用。深化智慧公诉建设,部署应用智能辅助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公诉工作水平。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积极参与全市政法系统案件共享平台建设,克服数据传输和解密难题,打通了公检法电子卷宗传输通道。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强化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引领检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境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做出批示20次,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支持。坚持不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市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140次,营造了生动健康的政治氛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专门意见,从严管理网络、微信、微博,打造了坚强舆论阵地。
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中央巡视等反馈意见和市委、省检察院整改要求,主动对号入座,深入查摆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基层院检察长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咬耳扯袖,防患未然;突出政治定位,启动系统内新一轮巡察,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条规,组织明察暗访82次。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强化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注重提升司法素能。坚持面向改革、面向实战,健全分类分层施教培训机制,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公益诉讼开庭观摩等实训活动31次,增强了实战本领。6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件,3名检察官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把规范司法贯穿始终,制定全市司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深层次自查自纠,强化案件全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让规范司法成为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职业习惯。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两级人大常委会对16名员额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广泛增进与社会各界联系,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走近12309”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逐一研究落实。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94条、法律文书1807份,分别增长23%、78%,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服务大局中提高,在破解难题中奋进,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探索和检察工作标准化建设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标志性品牌,先后有26个单位和2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一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被授予一等功;一名检察官被评为首届“齐鲁最美检察官”。成绩的取得,无不凝结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落实新发展理念还不够全面到位;司法体制改革还处于发力阶段,以改革为动力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还需继续深化;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不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还需进一步探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还不够有力,加强队伍管理、深化监督制约还需细化实化。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锐意进取、行稳致远的奋斗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按照“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和“事业工程化、工程责任化、责任数字化”总要求,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全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更加有力推动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新讲话精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二是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大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妥行使直接立案侦查权,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司法办案为基本手段,深化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三大攻坚战”、民营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服务保障,实现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的有机统一。
三是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围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精职务犯罪检察、做细未成年人检察聚焦发力,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定不移做依法治市的实践者、推动者。
四是更加有力深化改革创新。深刻把握改革创新的前进方向和价值取向,遵循最高检《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扎实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和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强化捕诉一体化办案等工作,加快现代科技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
五是更加有力推进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在接续奋斗中坚守精神底色,深入推进管党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脚步在前行中铺展,事业在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与人民的期待同行,为人民的向往奋斗,为新时代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贡献新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