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三检察部

发布者: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25260   发布时间:2020-04-02 15:22:13  

一、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

二、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三、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四、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五、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六、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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