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四检察部

发布者: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23357   发布时间:2020-04-02 15:21:01  

一、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

二、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正在加载评论...
相关文章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34415号-1  鲁公网安备37160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