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视支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发布者:刘仕超   文章来源:   点击数:35279   发布时间:2018-07-01 11:12:55  

2017年7月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在省院呈阅件《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抓好我省试点。

2018年1月1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力度,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绝不以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牺牲子孙后代利益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发展。

2018年2月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政法各部门要结合职能特点,研究解决一项关于全局的重点工作,比如审判机关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检察机关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公安机关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行政机关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610办抓好反邪教宣传教育立体化格局构建工作、维稳系统抓好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等等,集中力量,努力攻坚、形成亮点、带动全局、推动全省政法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2018年5月7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益《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讼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定位,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各项工作,为保护社会公益、推动法治滨州建设贡献力量。

无棣县委书记丁海堂、滨州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姚和民先后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沾化区、无棣县、博兴县委两办出台文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发区检察院与纪工委会签文件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为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铺开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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